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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0:21:21  浏览:9808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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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国务院


国发〔2005〕4号

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

  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格为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单设,为副部级机构,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

  上述两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

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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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纺织工业部、劳动人事部


关于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实施意见

  技师聘任制是在高级技术工人中实行技术职务的一项重要政策。这对鼓励工人钻研业务,
不断提高技术素质,稳定工人队伍,发挥高级技术工人的作用,适应经济建设需要,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务院批准劳动人事部发布的《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结
合纺织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加强领导,审慎行事。要明确技师是在
高级技术工人中设置的技术职务,不是技术称号,不是高级技术工人的普遍晋升;技师必须
严格按照任职条件、考核标准、比例限额,并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在生产车间、工段
从技术复杂的工种的技术工人中进行考评、聘任。

  二、技师的职务名称

  纺织行业技师职务名称,根据本行业生产特点和历史形成情况,可称为:棉纺技师、丝
织技师、服装技师、纺织机械技师、纺织器材技师、化纤技师等。

  三、实行技师聘任制的工种范围

  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要在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种(岗位)中实行,即纺织工业部一
九七九年修订的“工人技术标准”(服装加工专业按轻工部颁发的服装工人技术等级标准)
中所列的最高等级线达到七、八级的工种(岗位)。具体工种详见附表。

  四、聘任技师的比例限额

  纺织行业技师职务的比例限额,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丝绸工业厅(局、公司)
和部直属企业、事业主管部门为单位,严格控制在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技术工种(岗
位)范围的技术工人总数的2%以内。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的设备规模大小,生产能力,技
术密集程度,技术工人的素质等实际情况,由其主管部门调剂平衡使用。

  五、技师的职务津贴标准及福利待遇

  被聘任的技师实行职务津贴。技师职务津贴按每月人均二十元标准核定。在国家下达的
增资指标内各企业、事业单位可根据技师所在工种(岗位)的技术难易程度,劳动强度,责
任和贡献大小等实际情况,在十五元至二十五元幅度内,制定具体的津贴标准。技师可享受
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

  六、技师的任职条件与考核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积极为发展纺织工业现代化生产建设做出贡献。

  (二)技工学校或其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或经过自学、职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三)具有本工种高级工的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能熟练掌握本工种设备
工具的结构性能、原理与操作技术;有一定的技术自我更新能力,能适应新情况和新技术发
展的需要。同时,要了解与工种相关的上、下工序、工种的生产技术知识。

  (四)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以及安全生产知识,能独立解决本工种的关
键性技术难题,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能分析出原因和提出改进措拖;或为提高产品质量,
开发新产品,增加花色品种,对设备、工艺、工具、设计等方面进行了技术革新改造,取得
一定成绩。

  (五)能够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工艺技术和操作经验。具有担任传授技艺和培训中级以
上技术工人的能力,能指导本工种工人技术操作和组织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考评技师的重点应放在工作业绩,解决实际问题和创新能力上,考虑到现实情况,对长
期在纺织生产第一线坚持本岗位工作的老技术工人的学历要求和专业技术理论水平的考核,
应从实际出发,适当放宽。

  鉴于纺织系统行业多,情况复杂。因此,各行业应按照上述技师的任职条件与考核要求,
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技师(业务)考核标准,经纺织部审定后颁发试行。

  七、纺织行业中属其他行业归口部门管理的技术工种实行技师聘任制,按照有关行业归
口部门的实施意见执行。

  八、几个具体问题

  (一)毛、麻纺织、复制等企业与棉纺织、印染企生产工艺流程大体相同,为便于平衡
起见,可参照棉纺织、印染企业的技师聘任制工种(岗位)范围执行。

  (二)考评技师应在高级技术工人中进行。对于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第一线的中
级技术工人中的少数技术骨干,经单位推荐也可以参加考评,经考核达到技师标准的,亦可
聘任技师职务。

  (三)对纺织企业各工序的挡车工,可根据生产岗位需要设置挡车指导员职务岗位。由
纺织工业部制定职务岗位的技术业务规范标准(相当技师任职条件)。其比例限额、职务津
贴标准、福利待遇等均执行本行业考评和聘任技师的有关规定。

  挡车指导员评聘工作,先由纺织工业部在实行技师聘任制的企业进行试点,并专门总结
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纺织、丝绸工业厅(局、公司)在当地劳动部门综合指导
下,进行纺织行业的技师评聘工作。各地纺织行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可根
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别报当地劳动人事厅(劳动局)和
纺织工业部备案。

  (五)技师聘任制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纺织工业主管部门应加
强领导,精心组织,审慎行事,坚持试点,逐步展开。请将试点情况报纺织工业部生产司和
劳动人事部培训就业局。

  九、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纺织行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和社会团体。集体
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附:

      纺织行业实行技师聘任制工种范围表

  专业名称     序 号      工种(岗位)名称

  棉纺织       1       清棉保全工
            2       梳棉保全工
            3       精梳保全工
            4       并条保全工
            5       粗纱保全工
            6       细纱保全工
            7       简并捻摇成保全工
            8       浆络整保全工
            9       织布保全工
            10      织布检修工
            11 整理保全工
            12      空调保全工
            13      计量检定修理工
            14      清梳挡车工
            15      精梳挡车工
            16      并条挡车工
            17      粗纱挡车工
            18      细纱挡车工
            19      粗细捻落纱工
            20      筒并摇捻挡车工
            21      打包挡车工
            22      络经挡车工
            23      整经挡车工
            24      浆纱挡车工
            25      调浆工
            26      穿筘挡车工
            27      结经挡车工
            28      织布挡车工
            29      织布帮接换纬上轴工
            30      验修布分等工
            31      梳粗细揩车长
            32      细捻锭子修理工
            33      筘、梭修(补)理工
            34      原棉售纱检验工
            35      纺织工艺试验工
            36      筒管胶辊调验工
            37      劳动定额测定工
            38      空调运转工
  棉印染       1       平修钳工
            2       检修钳工
            3       印花挡车工
            4       染色挡车工
            5       漂炼挡车工
            6       染整挡车工
            7       雕刻工
            8       烧毛挡车工
            9       丝光挡车工
            10      三效挡车工
            11      拉幅挡车工
            12      热定型挡车工
            13      调色配制工
            14      蒸化挡车工
            15      绳状平洗挡车工
            16      验码联合挡车工
            17      割绒机挡车工
            18      成品抽查工
            19      试化验仿样工
            20      制刀片针工
  针织        1       经编保全工
            2       纬编保全工
            3       染整保全工
            4       缝纫保全工
            5       袜机保全工
            6       台车挡车工
            7       棉毛挡车工
            8       大园机挡车工
            9       单面挡车工
            10      罗纹罗口挡车工
            11      纬编挡车工
            12      经编挡车工
            13      裁剪工
            14      缝纫挡车工
            15      三针双针挡车工
            16      烫熨工
            17      织袜挡车工
            18      缝头挡车工
  丝绸        1       丝织织绸检修工
            2       丝织织绸保全工
            3       丝织准备检修工
            4       丝织准备保全工
            5       丝织轧(踏)花工
            6       丝织意匠工
            7       丝织空调平修工
            8       绢纺织机检修工
            9       绢纺织布保全工
            10      绢纺纺部保全工
           11      绢纺紬丝梳棉保全工
            12      绢纺制绵新工艺保全工
            13      印染检修工
            14      印染整平修钳工
            15      印染剪毛磨刀工
            16      缫丝保全工
 服装鞋帽      1       服装裁剪工
            2       服装缝纫工
            3       服装整烫工
            4       服装机修保全工
            5       布鞋帮底工
            6       布鞋配底排鞋工
            7       布鞋缝纫工
            8       布鞋挤注工
            9       布鞋机修保全工
            10      制帽裁剪工
            11      制帽缝纫工
            12      制帽整烫工
            13      制帽机修保全工
  纺织机械      1       生产线调整工
  纺织器材      1       木梭成形工
            2       木梭钻铣工
            3       木管内外圆切削工
            4       木管涂料工
            5       木配(杂)件制造工
            6       木针板制造工
            7       镍网电铸电镀工
            8       钢芯模胎制造工
            9       纸管成型工
            10      钢纸胶化工
            11      塑料成形工
            12      旋光切削工
            13      联合机工
            14      刀模具工
            15      五金零件专用机床工
            16      五金零件钳装工
            17      制模工
            18      植针工
            19      磨尖工
            20      热处理工
            21      电镀工
            22      配方工
            23      炼胶工
            24      窖炉工
  化纤        1       蒸煮工
            2       漂白工
            3       抄浆放料工
            4       浸压粉工
            5       老成工
            6       黄化工
            7       后溶介工
            8       熟成工
            9       纺丝工
            10      二硫化碳回收工
            11      集束切断工
            12      精练工
            13      后处理工
            14      计量泵维修工
            15      酸浴(浴调)工
            16      二硫化碳电炉工
            17 反应炉工
            18      炉温控制工
            19      煤气发生炉工
            20      聚合工
            21      回收工
            22      原液制造工
            23      凝固浴工
            24      纺丝精密工
            25      热处理切断工
            26      短丝整理工
            27      长丝整理工
            28      短丝干燥打包工
            29      合成工
            30      醇介工
            31      氧氮制造工
            32      压缩机工
            33      泵板工
            34      酯交换工
            35      帘子布浸胶工
            36      计量检修修理工
            37      聚纺车间平修工
            38      长短丝后加工平修工
            39      帘子布保全工
            40      浸胶工段平修工
            41      仪表安装检修工
            42      仪表维护保养工
            43      冷冻平修工
            44      冷冻运转工
            45      给排水平修工
            46      给排水处理工
            47      化纤浆平修工
            48      酸站平修工
            49      纺炼车间平修工
            50      二硫化碳车间平修工
            51      衬胶工
            52      塑料工
            53      砖板射里工
            54      玻璃钢工
            55      增强塑料模压工
            56      喷镀工
            57      精硫工

  备注:丝绸、针织(染整)、化纤(后加工)等企业挡车工参照棉纺织和印染企业同类
工种范围。纺织机械参照机械委同类工种范围。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计生协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计生协会员之家建设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生协,计划单列市计生协:

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创建的会员之家是会员开展活动、相互帮助、相互学习、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宣传教育阵地,是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计划生育协会联系会员、群众的纽带,是传播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是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前沿。为加强会员之家建设,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协会的基层宣传阵地,更好地为广大会员、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职能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的基本经验为指导,通过开展学习、交流、帮扶等活动,努力满足会员、群众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需求,不断促进会员、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提高会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2.基本职能:向会员宣传计划生育协会宗旨和任务;组织会员、群众学习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知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向会员、群众传授生产致富知识、信息和经验;组织会员交流发家致富的经验和体会;在会员、群众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和谐、关爱的人际、邻里关系,树立新型婚育观念。

二、组织领导

3.会员之家由村计生协负责管理和指导。

4.会员之家每项活动在秘书长的牵头下由村计生协理事、会员小组长分工负责。

三、基本建设

5.会员之家要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可与其它活动场所和设备兼用,要有桌椅和黑板。

6.要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有关文件等学习、宣传材料,要有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科普知识宣传材料,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图书角、订阅人口与计划生育报刊、配备录音机、电视机、DVD机设备等。

7.墙上要张贴村计生协组织机构图、会员之家管理人员表及职责、管理制度和活动计划等,有条件的地方可张贴生殖健康知识、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画等。

8.场所门前要有明确的会员之家标志。

四、活动内容

9.向会员、群众普及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法规。

10.组织会员学习中国计生协的《章程》、文件等。

11.组织会员学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12.组织会员、群众学习交流致富信息、种植养殖技术等。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家举办讲座等。

13.组织会员、群众开展促进夫妻、婆媳、邻里和睦关系及提高生活水平的活动。

14.组织会员、群众开展寓教于乐的活动。比如,利用村文化大院,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在农闲时举办群众性体育比赛活动等,丰富会员、群众的精神生活。

15.组织会员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献爱心”等帮扶活动。

五、管理要求

16.各级计生协要重视会员之家的建设,村两委要大力支持会员之家的活动,给予必要的投入。村级计生协要把对会员之家的管理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7.村级计生协要充分利用会员之家宣传阵地,定期组织广大会员、群众开展活动。要明确会员之家管理人员的职责和组织管理机构,建立规范的学习制度、活动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活动计划等。指定专人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等工作。

六、评选表彰

18.会员之家建设列入中国计生协的评选先进村级计生协、合格村级计生协的一个条件。合格村级计生协必须有会员之家,并能经常开展活动。

19.先进村级计生协的会员之家能经常开展生动丰富的活动,对会员和群众有较强的吸引力。

20.中国计生协将适时开展优秀会员之家评选活动,评选标准是:有固定场所;环境布置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有较丰富的学习宣传材料;有规范的制度、学习和活动计划;会员活动开展经常,并有较强的吸引力;大多数会员都参加会员之家的活动,并能从中获益;通过开展活动促进了会员之间、会员与群众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村里风气的转变。

21.中国计生协将大力推广优秀会员之家的经验和做法。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